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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研法硕:特别累犯的概念

考研法硕:特别累犯的概念

  考研法硕中,知识点内容比较多,这也是备考的难点所在。那么在具体的备考复习中,到底这些知识点内容是什么?小编为考生整理了详细的内容,供大家参考!

  特别累犯的概念及其构成条件

  所谓特别累犯,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、恐怖活动犯罪、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受过刑罚处罚,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,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犯罪分子。

  特别累犯的成立条件:

  (1)前罪与后罪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、恐怖活动犯罪、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任一类犯罪。如果行为人实施的前后两罪都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、恐怖活动犯罪、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任一类犯罪,或者其中之一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、恐怖活动犯罪、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任一类犯罪,就不能构成特别累犯。

  (2)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。即使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之一被判处或者应当判处管制、拘役或者单处某种附加刑,也不影响特殊累犯的成立。(3)因危害国家安全犯罪、恐怖活动犯罪、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任一类犯罪被判处刑罚,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任何时候,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、恐怖活动犯罪、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任一类犯罪,就构成特别累犯,即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别累犯,不受前后两罪相距时间长短的限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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