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院校数据
二、招生情况
招生语种
英语
同等学力要求
1.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或 2 年以上,达到与大学
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,且符合我校各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
人员;
2.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,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;
3.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(法律(非法学)可除外),复试时,需
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,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。加试方式为笔
试。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另加试两门科目:0318 行政法、0319 诉讼法(含
刑事诉讼法、民事诉讼法)。
学制
全日制:法律(非法学)学制 3 年;
法律(法学)学制 2 年
非全日制:学制 3 年
参考学费
全日制:13000 元/年
非全日制:待定
三、复试情况
复试形式
专业科目笔试
①总分值 100 分,考试方式是闭卷考试,考试时间为 150 分钟。专业科
目笔试分数须达到 60 分以上(含 60 分),否则视为不合格,不予录取;
②笔试科目:专业综合(含法理学、民法学、刑法学);
(2)综合考核:总分值 100 分。结合呈报的支撑材料通过面试进行考
核。主要考查考生对法学基础理论、实践操作技能等综合知识的掌握程
度及创新能力和应变能力;对考生的既往业绩和专业潜能(包括考生大
学本科阶段<或同等学力及非全日制考生考前>的学习成绩、科研成果、
工作业绩、责任感、协作能力以及人文素养、心理健康状况等)进行考
评。综合考核分数需达到 60 分以上(含 60 分),否则视为不合格,不
予录取。
(3)英语听力、口语测试: 满分为 100 分,听力、口语分值各 50 分,
在面试时进行。
业务考核成绩占比
(1)专业科目笔试 30%;
(2)综合考核 60%;
(3)英语听力、口语测试共 10%;
复试指导参考用书
1.《考试分析》
2.《刑法学》
3.《民法学》
4.《法理学》
5.《宪法学》
复试经验
(一)业务考核
由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组成。专业基础知识考查要在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中体现。
1.外语能力测试
由各学院自行组织,通过面试完成,一般要求考生用外语自述2分钟并用外语回答评委2-3个问题。
考核时间不少于5分钟。
2.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
考核方式:以面试为主,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的要求,增加其它考核方式(需提前在学院复试细则中明确规定)。
考核内容:主要考查考生基础知识的牢靠程度、专业素质和能力、实践操作技能等综合知识掌握程度及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,包括责任感、纪律性、协作性以及人文素养、心理健康等。
考核时间: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。
(二)思想品德考核
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,各学院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应询问和了解考生的政治态度、思想表现、工作学习态度、道德品质、遵纪守法、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,并作为录取的一个重要依据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各类成绩计算办法(按百分制计算)
(1)初试总成绩:
根据考试科目数量或统考科目的分值,初试成绩计算方式有以下几种计算方式:
初试总成绩=总分(500分)/5;
初试总成绩=统考分(200分)/2;
初试总成绩=统考分(350分)/3.5;
初试总成绩=统考分(300分)/3;
参加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、“三支一扶计划”等项目符合国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,考生初试总成绩=(学院计初试统考科目的总成绩+学院计初试统考科目满分/全部科目满分*加分)/(转化百分制的数字,即除5或3.5或3或2),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。
(2)复试总成绩
复试总成绩=外语能力测试成绩×权重20%+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成绩×权重80%。
(3)考生考试总成绩计算
考生考试总成绩=初试总成绩×50%+复试总成绩×50%,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。如果成绩依然相同,复试总成绩高者优先。
广西大学在职研究生(广西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2022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