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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法硕专业课:宪法法条真题解说(9)

2015年法硕专业课:宪法法条真题解说(9)

  法律硕士考研专业课考试科目包括宪法、刑法、民法、法理学和法制史五部分,涉及内容比较多和杂,考生要有针对性的复习,认真把握每一个重要法条。下面小编为大家解析宪法的一些法条,通过真题例题帮助大家更好地去理解和应用。

  下面请看2015年法硕专业课:宪法法条真题解说(9)

  「例题」(2000年试卷一第48题)

  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中国公民不具有选举权的情况?

  A未满十八周岁

  B被剥夺政治权利

  C被劳动教养

  D患精神病

  [答案]AB

「法条」

 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,不分民族、种族、性别、职业、家庭出身、宗教信仰、教育程度、财产状况、居住期限,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。

  「详解」

  本条规定了公民政治权利中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。中国公民只有两种情况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:未满18周岁和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。

  法律硕士备考需要大家记忆的东西有很多,考生一定要有序的进行,不要混淆法条,加深重点法条的记忆和理解,统筹全局,结合案例理解背诵,预祝大家都能够取得好成绩,2015年考研,加油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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